艺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建质量年”工作,根据学院党委工作整体部署,建立艺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联系支部的确立

学院党委根据委员工作分工和所在支部,分别指派委员联系、指导若干个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党委委员要参与联系支部的活动,并重点关注相关支部的困难党员或群众。

二、联系内容

1.工作调研。党委委员要将联系支部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对所联系的支部要加大工作调研力度,准确了解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了解职工的合理诉求,为开展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第一手资料,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

2.宣传服务。党委成员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为党员干部和职工答疑解难。

3.指导落实。党委委员要根据各自联系支部实际,深入支部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支部找差距、理思路,制定支部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支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联系支部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联系形式

1.参加支部的活动。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支部的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

2.上党课。党委委员每年至少安排1次到联系支部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政治、讲规矩、讲道德、讲奉献,不断强化党员同志“四个意识”。

3.举办报告会。帮助邀请有关专家和优秀党员作专题报告,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助推支部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

4.调研走访。党委委员通过走访座谈、谈心谈话等形式,了解党员和群众在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5.指导联系支部党建专题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

6.组织联系支部开展党组织生活观摩活动。

7.与后进党支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等。

四、相关要求

1.党委委员要参加联系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帮助解决支部建设、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党委委员原则上每学年至少要到联系支部调研1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及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联系支部开展工作。

3.建立联系支部情况档案。党委委员要本着“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指导支部开展工作,将每次到联系支部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

4.党委委员要关心关注所联系党支部党员的工作和生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愿望,让他们感觉到党支部的存在形式不是政治学习和工作任务。每学年与党员谈话不能少于15次。

5.针对后进党支部具体情况,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分析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上级党委全面指导,党支部具体落实,党委委员“帮扶联带”的工作方法。强化后进党支部的整顿工作力度。

6.党委委员在联系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践行党组织的决议和相关要求。

五、其它事项

党委委员因职务和工作调动发生变化的,由学院党委作临时调整和明确,不再行文。

附件:1.艺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一览表

2.艺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情况记录表

中共老金沙9170登录入口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附件1艺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一览表.doc

  附件2艺术学院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情况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