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修订)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学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

党政联席会议是研究决定学院党政日常重要工作事项的会议,是学院集体决策的主要组织形式。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维护全局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一)讨论研究学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方向的重大问题;学习传达学校党政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二)讨论研究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机构设置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讨论研究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学科专业设置、专业方向调整以及学科建设方面的问题。

(四)讨论研究学院科研工作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科研工作目标。

(五)讨论研究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就业、学生奖励、处分以及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六)讨论研究学院教学计划制定与调整、实验室建设、教学指导、教学质量分析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讨论研究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人才引进及人才梯队建设、教职工的调入和调出、毕业生选留、教职工攻读学位和学习进修的选派、出国人员的选派。

(八)讨论研究学院年度经费使用原则、投放方向、额度控制、大宗资金使用以及有关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以及对学院财务收支状况的审查。

(九)讨论和研究教职工职务聘任、年度考核、津贴发放、评优、奖惩以及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十)听取学院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德育工作、工会、共青团等方面工作的情况通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十一)讨论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服务社会等问题。

(十二)研究其它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十三)讨论研究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问题。

三、会议的组织

(一)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

(二)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或院长召集并主持。

(三)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院院长、副院长组成。学院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

(四)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

四、议题的确定

(一)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学院分管院领导提出,在会议前报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汇总后报会议召集人审定。

(二)除特殊情况外,凡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分管院领导应充分调研、论证,重大、复杂的议题应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会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应充分协商,避免临时动议。

(三)会议议题确定后,学院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须提交书面材料的人员应事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可行性方案。

五、议事程序

(一)党政联席会议议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所研究的议题由分管院领导汇报。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临时动议,会议一般不进行讨论。

(二)议事中,与会成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如对重要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交换意见,或请示学校党委和行政主管领导后,提交下次会议研究决定。

(三)党政联席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会议决定。重大问题实行表决制,表决方式可根据会议内容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或口头表态等形式,半数以上人员同意时方为通过。会议列席人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不能参与表决。

(四)党政联席会议结束后,学院办公室要向未出席会议的成员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题的讨论结果和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办公室应认真做好记录,会后一天内整理好会议纪要,如有必要办公室将纪要发给学院各部门或传达给教职工。

六、会议决定的落实

(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应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二)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书记或院长征得多数会议成员同意后做出适当调整,但应在下次党政联席会上做出说明。

七、会议纪律

(一)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时,会议成员一般不能请假,确实因故不能出席时,须向书记或院长请假。

(二)对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或决议,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可以建议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但在决定、决议未作出改变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并不得对外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三)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到与本人或亲属有关的问题时,需要回避的人员应主动回避。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若涉及保密性质的问题,会议参加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保守会议秘密,不得外传、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