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沙9170登录入口关于选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根据《兰州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管理办法》(校党委发〔2019〕10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艺术学院现面向榆中校区在读研究生选聘兼职辅导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兰州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研究生应聘兼职辅导员必须经导师同意,并于聘用后向导师汇报,未经导师同意不得担任兼职辅导员。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有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能独立地开展工作。

5.热爱学生工作,学有余力,能够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时间,善于利用空闲时间开展学生工作,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或社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配合学院开展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和各类学生活动,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协助做好学生党团建设、网络思政、评奖评优、就业服务、学籍管理及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薪酬待遇

兼职辅导员每月工作量由学院学工组负责考核,薪酬待遇根据学校规定及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申报。

聘期及其他

兼职辅导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至少一年,试用期为两周,每周至少能够有两天半的时间在岗,试用期满后颁发聘书。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确有需要中途调整或退出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者,原则上不得再次聘用。

应聘流程

应聘者请于4月8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简历及支撑材料命名为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应聘艺术兼职辅导员发送至电子邮箱tuxiuli@lzu.edu.cn,学院学工组将统一组织线下面试,面试合格者开始试用。

 


 

                                             老金沙9170登录入口学工组

                                       2024年4月2日